首页 >  滚动新闻

税惠政策温暖“春天的事业”

发布时间:2024-05-17 17:10:3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卢晓茜

5月15日至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化隆回族自治县税务局联合化隆县残疾人联合会开展“走访拓岗促就业”活动,落实落细各项残疾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与爱同行,温暖“春天的事业”。

化隆县税务局了解到本县有12名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存在就业需求后,经过调查筛选,积极联合县残疾人联合会主动深入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较高的10户企事业单位开展“走访拓岗促就业”活动。利用残保金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让特殊人群顺利体现社会价值,积极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求职,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实现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和残疾人就业需求的精准对接。

“走访拓岗促就业”活动现场。(王远远摄)

税务干部白炜杰和王远远现场就各用人单位往年申报缴费情况进行回顾,对优惠政策进行详细讲解,为企业算好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账”“经济账”“效益账”,重点介绍了针对安置残疾人的税费减免政策。

“有税收政策的支持,我们也将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安置残疾人对于我们来讲是一种社会责任和担当,既可以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也能使自身享受优惠,是双赢的事。”化隆县农商银行监事长祁永平表示。

走访期间,县卫健局、公安局等多个单位表达了用人意向,详细询问残疾人毕业生所学专业,了解待遇期望,表示将请示上级部门,在接下来的招录过程中给予倾斜照顾。

“与税务部门配合共同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同时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也让这些孩子努力学习的知识有了用武之地。此次活动相信会有不错的成效,希望今后两部门要继续加强联动,加强配合宣传引导用人单位正确认识残保金的积极意义,为残疾人就业和权益保障提供有力支撑。”化隆县残联副理事长马海荣说

化隆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残疾人事业是“春天的事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今后县税务局将继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积极落实助残扶残税费优惠政策,与残联等部门建立长效信息联络机制,广泛开展助残扶残活动,全面提升税费服务质效,为建设和谐社会、共享文明成果作出更大税务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