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检察院:当好青海湖“精灵”的守护者
发布时间:2024-07-09 13:17:45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蔡得军近年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人民检察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的殷切嘱托,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绿色发展理念,扎实履行好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全面保护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坚决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蓝天白云、青山远黛,又是一年洄游季。在适逢青海湖裸鲤一年一度的洄游繁殖期,为守护好青海湖周边流域生态环境和青海湖裸鲤资源,刚察县人民检察院全方位能动履职发挥公益检察监督职能,多角度开展青海湖裸鲤保护工作。
“生命通道”建设助力洄游
为进一步做好青海湖裸鲤洄游保护工作,强化工作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度,刚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刚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沙柳河、乌哈阿兰河观景台处设立了“青海湖裸鲤生命保护通道”大幅标识牌、青海湖裸鲤简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办理情况等检察公益宣传牌,旨在以简约易懂的设计吸引来往游客注意力与好奇心,进而扩大保护工作宣传面,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监督。
同时,不断加强与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合巡河等形式,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保护好青海湖裸鲤洄游通道及周边生态环境,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大数据”赋予公益监督“大视野”
在“湟鱼”洄游季,刚察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县域沙柳河沿岸生态环境及青海湖裸鲤洄游生命通道保护情况开展了巡河工作。巡河时利用无人机扩大巡查视野,对河道内是否存在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随意倾倒垃圾、污水直排等违法行为及时监督排查。
在切实做好青海湖裸鲤洄游生命通道保护工作的同时,依托已经建立的青海湖裸鲤及洄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模型,以个案办理为切入点、以类案监督为突破口,持续做好青海湖裸鲤洄游生命通道保护工作,通过大数据对比和碰撞,发现公益保护线索,及时与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对生态环境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案件的查处力度,为今后共同保护青海湖裸鲤洄游生命通道及野生动植物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
跨区域协同强化“湟鱼”洄游保护
联合海西州天峻县人民检察院在两州两县交界的布哈河河段开展青海湖裸鲤洄游通道巡河活动,并通过深入沟通交流,达成一致意见,将共同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点位开展全面的跨区域协作,全方位落实,不断完善两院签订的跨区域保护青海湖裸鲤协作机制,运用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打破壁垒,确保协作机制落地见效。
以依法保护、共建共享、协同合作为原则,以地域管辖各司其职、跨区问题紧密配合、接壤地界加强衔接、跨界问题相互支持为举措,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优“山湖羚鱼鸟”公益品牌,全面保护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严厉打击破坏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
下一步,刚察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青海湖国家公园和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为主线,持续监督跟进青海湖裸鲤保护工作,继续加大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办理力度,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添“青”加“绿”。
(青海省刚察县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