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以“河湖长制”推动“河湖长治”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8-07 17:03:0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州有关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职责,科学施策,系统整治,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履职尽责,“水力量”不断增强。坚决扛起河湖管理保护政治责任和使命任务,严格落实“双总河湖长”“三级河湖长”组织领导架构,建立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联名签发县级总河长令,推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严格落实联席会议、督查检查、考核问责、执法联动等制度,建立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变“分段治”为“全域治”,国省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河湖治理全面见效。
突出城乡统筹,“水屏障”持续稳固。以“生态立州”建设为目标,着力打造城中有林、林中有景的城乡发展格局,坚持跑项争资和投资建设双管齐下、双轮驱动,紧跟政策导向,主动对接省州发改、水利、财政等部门,推进哇洪水库、切吉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等续建新建项目30项,2024年上半年累计排查、溯源、整治入河排口点位数36个。
坚持水岸同治,“水生态”日益改善。坚持做到上游和下游统筹、岸上和岸下齐抓、治标和治本并举,持续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上半年累计投入整治资金2.3万余元,集中整治河道非法采砂、水库垃圾围坝、河湖固体废弃物20项,累计清理河道158公里,清理垃圾64余立方米。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投资28.2万元开展饮用水水质常态化检测,已完成丰水期水源水、末梢水取样77处,农牧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2.6%,供水保障率达到90%以上。
抓实隐患排查,“水安全”明显提升。坚持按照“十防九空,不可一日不防”原则,修编《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水库调度运行方案》。对县域内水库、河道、山洪灾害隐患点、险工险段、涝池、在建水利工程进行“全面体检”,上半年发现隐患204条,完成整改158条,开展提醒谈话3次,班前提醒会10余次。联合气象局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5期,平台产生预警信息431次,发送短信3294条,短信直达村级责任人,切实做到了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防汛工作不留隐患。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融媒体中心供稿,作者:谢顺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