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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乌兰:三徽飒飒护航平安建设

发布时间:2024-10-25 10:49:5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同学们,法律就像一把保护伞,保护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未成年人。”“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要遵守法律,避免走上犯罪的道路。”法治副校长的“师”情“话”意,从方寸岗台到三尺讲台,从“打击违法犯罪”,到“传道授业解惑”,他们是法治副校长,守护祖国花朵向阳绽放。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把中小学师生法律教育与实践作为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发挥全县3所小学,5所中学的12名法治副校长,7名法治辅导员职能作用,利用春秋开学等有效时间,以“法治进校园”和“法治第一堂课”,通过入校授课、进家访谈、部门联动,主动将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社会保护等相互融合,有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警徽璀璨,校园常安。乌兰县公安部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有效融合“警校”治理,坚持把学校的治安管理、普法教育作为校园法治宣传的重点来抓,通过“警地融合”“警民融合”,认真落实青海省、州、县决策部署,积极对接教育部门,选派政治坚定可靠、业务水平突出、沟通能力出色的优秀民警,到乌兰县各个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

利用自身的法律专业优势和公安工作经验,指导学校制定普法教育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对学校法治、安全等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提升法治进校园工作“软实力”。

依托“开学第一课”、“警营开放日”等契机,积极为学生及家长开展涉及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校园安全以及防范校园暴力等内容的法治专题宣讲,切实抓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从实战出发,耐心带领师生开展应急演练,尽心竭力培训校园安保力量,认真组织护学岗,重视校园周边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影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书刊及宣传资料的清查力度,压实青少年保护责任。

检徽闪耀,护航花季。乌兰县检察机关充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第一检察部未检办牵头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选派由检察长及副检察长、优秀检察官、优秀书记员担任辖区内4所幼儿园、中小学、高中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发挥检察长带头履职作用,精心制作专题法治课程。

依托“检心护苗”品牌理念、“乌兰县人民检察院蒙汉双语强制报告”以及110线上报警微信小程序,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检察开放日”“开学第一课”等方式“菜单式”普法、宣传,带领“海西州检察机关娜仁姐姐宣讲团成员”赴各学校分别开展“未爱守心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法治巡讲活动。

法徽熠熠,倾情守护。乌兰县法院高度重视法治副校长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积极与当地教育局沟通对接,进一步强化法校联动机制,择优选拔政治素质高、专业素养高、责任心强的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以校园为阵地,以“送法进校园”为抓手,延伸审判职能,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组织等部门协同配合。

化身“宣讲员、监督员、指导员”,发挥法律专长和专业素质,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将法治教育与思政课教学相融合,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欺凌、电信诈骗、禁毒等,以案例式、互动式、探究式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授课方式,开展更具针对性、趣味性、可操作性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活动,使法律知识入耳、入脑、入心。

今年以来,乌兰县法院法治副校长先后5次走进校园,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用好法律武器,助力平安法治校园建设,让法治副校长有“名”更有“实”。

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委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