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格尔木:“四举措”抓紧抓实耕地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15 14:23:4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发《格尔木市关于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坚持“地有人种、田有人管、责有人担”的原则,全面推进“田长制”试点工作,及时召开耕地保护工作推进会,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分析研判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确保全市2.2万亩耕地实至名归。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努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
扎实推进耕地整治。认真做好耕地“非农化”整治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制定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整治工作任务和整治工作内容,共核实处置图斑38个,面积401.1亩,其中:非耕地图斑26个,面积394.2亩、县级自提图斑12个,面积6.97亩。通过调整补划、整改恢复等方式对永久基本农田中非耕地调整补划图斑11个,完成处置684.13亩。
持续加强巡查监管。将用地保障和耕地保护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力度,对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查处”,切实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机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创新完善耕地动态监测、质量评价、执法监管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有力提升宣传效能。依托“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耕地保护“八不准、六严禁”等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广大群众对关于耕地保护有关政策制度的知晓度、参与度,使耕地保护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耕地保护的浓厚氛围。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委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