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格尔木:担当作为抓落实 法治保障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35:4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2024年,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水平推进、高效率落实,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荣获多项荣誉称号,进一步展示司法行政队伍在推进法治进程中的良好形象。
奏响法治乡村强音,“样板”打造展现新风貌。
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发展“法律明白人”,组建“巾帼法律明白人”、村(社)“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发挥村(社)法律顾问作用,结合长江源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先进经验及做法,撰写《民主法治赋能盐湖新城绘就三江源头“样板”乡村—记“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唐古拉山镇长江源村》案例,荣获第二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2024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创新案例。
多部门联动聚合力,“八五”普法取得新成效。
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各族群众法治需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持续在全民普法上想新招、亮实招、出硬招,凝聚普法工作强大合力,推动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普法“大格局”。11月,格尔木市司法局被评为青海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表现突出单位。
筑牢和谐稳定防线,人民调解实现新作为。
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力抓手,着力深化推进源头治理。通过将法律咨询、调解团队、诉讼服务、律师援助等多方力量串联应用,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进行联合调处,形成集“综合受理—纠纷调处—司法确认”闭环于一体的“全链条”调处机制,并根据工作实际,形成“司警居+”联动模式,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9月荣获2024年度“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委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