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增至248天 青海海北出台优化生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5-04-11 12:57:5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为进一步健全生育、养育、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近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立足本地实际,出台《海北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从“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强化优生优育服务能力、健全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等5方面明确19项具体优化生育措施。
《方案》明确,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对夫妻双方及生育子女户籍均在本州,生育第二个和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由子女户籍所在地分别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元和2000元,二胎和三胎为多胎生育,按照存活子女数发放补贴。完善生育休假、保险制度,海北州域内就业并生育子女的职工,在《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产假188天基础上增加60天产假;配偶看护假在15天基础上增加15天。落实0—3岁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三岁之前,在州域内工作的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5日育儿假;婚假在15天基础上增加5天(以上产假、配偶护理假、育儿假、婚假均含法定节假日)。职工在相关假期内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落实生育津贴待遇保障,减轻家庭生育负担。加大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力度,完善新生儿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办理独立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落实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家庭养育负担。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上给予适当照顾,并支持家庭人口增加后调换公租房房源,改善居住条件。
文/尹耀增、李健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