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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格尔木: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至每人每月1872元

发布时间:2025-07-04 10:59:2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为进一步强化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助力稳就业保民生,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主动作为,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至每人每月1872元。

本次调整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1999年258号)规定,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维持在最低工资标准90%的调整要求,自2025年5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1692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872元,增加180元,调整范围适用于参加失业保险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城镇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是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第15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截至目前,共为全市416人发放失业保险待遇78.21万元。

下一步,格尔木市将持续优化服务,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实。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委宣传部供稿